吴青峰对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增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要在学习党纪党规上下功夫,用党纪党规严格规范自身言行,真正把上级的要求部署体现在工作思路中,落实在工作措施上,贯彻于工作实践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于日常检察工作中,融于制度建设中,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反腐倡廉能力。认真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变“独角戏”为“大合唱”,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是增强政治定力,扛好管党治检责任。要把责任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把功夫下在平常。要坚持严的基调,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各项检察权规范运行。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以案为镜,警钟常鸣,深刻吸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在思想上勤自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在工作上常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在生活上多自重,始终保持慎独慎微,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管。严格考勤签到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带班查岗及“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四是加强清廉机关建设,营造崇廉尚廉氛围。以县委确定吉县人民检察院为“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为契机,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深化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廉政谈话提醒,严防苗头性、倾向性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重点岗位、重要假期节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弛而不息强作风,树新风,持续锻炼过硬检察队伍。围绕既定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教育,把廉政文化走廊阵地建设好、把制度固化好、把经验总结好,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