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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学习雷锋精神 争做时代先锋
时间:2024-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雷锋精神做出的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党支部活力,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凝心聚力促发展,立足岗位作贡献,3月20日,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习雷锋精神 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吉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冬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活动。



活动开始,全体党员按照党费标准积极足额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并齐唱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随后,第三党支部书记张雪峰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大家目光坚定、庄严宣誓。鲜红的党旗提醒着每一位党员时刻牢记宗旨,恪守党旗下的承诺,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党支部书记周启凤同志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进行深入学习,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党支部纪检兼统战委员贾振平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与会党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研讨交流。



随后,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了《学习雷锋精神》宣传片,重温雷锋同志甘为螺丝钉,从点滴小事做起,为建设祖国发光发热的事迹。感人的讲述中,雷锋精神跨越时空,又一次滋养了与会党员的心灵。



活动中向全体与会党员发放了《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倡议书》,同志们纷纷签名争做学雷锋文明实践的践行者。



第三党支部书记张雪峰同志强调,“雷锋是时代的楷模,雷锋精神是永恒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既要学习雷锋的精神,也要学习雷锋的做法,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学习雷锋精神 争作时代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在齐唱《国际歌》声中圆满结束。



党日活动结束后,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屯里镇窑曲村司法救助对象刘某某家中,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当天,志愿者们承担了家中菜园翻土和处理家中事务的工作,热心地帮助打扫地面卫生,还给刘某某和两位老人带去了米、油、牛奶等物品,详细了解被救助人员生活近况,耐心倾听需求,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无论岁月如何变迁,“雷锋精神”始终永放光芒。此次党日活动不仅唤起了同志们对雷锋事迹的回忆,更使大家深刻领悟到雷锋的崇高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我们相信,雷锋精神将在每个人的心中熠熠生辉,传承好雷锋“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和“进取的锐气”,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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