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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明纪律 促担当
时间:2024-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日前,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冬香重点对新旧《条例》对比进行领学、解读。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其中新增16条,修改76条。《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抓紧抓好。特别是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要把政治学习和纪律要求同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条例》约束自己,真正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采取多种形式系统学习《条例》,深刻认识和理解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和理解对党员全方位的纪律约束,促使学习入脑入心。要严格执行《条例》,自觉接受监督,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党的纪律印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碰“高压线”。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严格履行对党员的管理职责,要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前“两种形态”,做到问题发现在早、解决在小,以优良的纪律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纪律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用《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做到公正司法、廉洁从政,为吉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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