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前
今年9月初,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吉县一乡镇河道附近大量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堆积如山,面积竟有千余平方米。由于未经任何无害化处理,成堆垃圾露天堆放,腐烂发酵导致恶臭熏天,对周边环境及河水造成严重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产生活。掌握上述情况后,该院及时与行政执法机关和辖区乡镇政府进行沟通,同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和无害化处理,恢复土地原状,修复已受损的生态环境。
整改后
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清运垃圾、平整地面,结合实际情况对该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回收利用和精准化处理。如今,昔日“垃圾山”重披绿装,并且修建了围栏,种上一排排小树苗,在青山的映衬下,点点绿意小树成林,让路过的人心情愉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职能,将昔日“垃圾山”打造成观景小树林,解决了周边环境卫生问题,让附近村民真正享受到治理成效。下一步,将持续发挥公益职能,能动履职,自觉参与全县生态环境治理,让天常蓝、山常绿、水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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