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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促普法 诉源治理解难题——吉县人民检察院进村委就两起盗窃案公开听证
时间:2023-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下面我们就两起盗窃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4月11日,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来到吉县柏山寺乡南耀村,主持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



近期,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两起盗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井场置换的旧油管、抽油杆审查起诉案件,两起案件案情相似,涉案数额两千至三千元不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企业驻地的村民。



听证会前,承办检察官就如何在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同时又能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思考,同时深入案发现场、案发地村委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到中石化临汾煤层气分公司在吉县范围内共有井场119个,而案发地南耀村民委员会则有井场32个,占比26.8%,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上门听证”,把听证室“搬到”案发地村委会。




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被害单位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同时,将“上门听证”和“家门口普法”同步进行,邀请了该村村民60余人参与旁听,现场以案释法,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求极致”的工作态度。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充分阐述。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重点从提升村民法律意识,优化村委舆论、法治软环境,堵塞企业管理漏洞三个维度对村民、村委、企业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



?听证员


听证员通过听取案件介绍、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了解,6名犯罪嫌疑人当场陈述了对所犯罪行的深刻认识。经评议,大家一致认为,该案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适当,对案件作不起诉处理更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这次“开到村里”的公开听证会充分认可,认为通过这种方式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责任担当,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用一个案件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做到了上门听证促普法,溯源治理解难题。



“今天的公开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一堂发人深省的法治课,今后我们村委将牢牢‘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要求”,多措并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护航企业发展”。南耀村村干部在会后感慨地说。“检察机关把公开听证开到我们村里来,办案过程让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大家通过这个案子的听证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受到了教育,这种方式值得点赞。”参与听证的村民代表说。


敲开百姓门,走进民心处。“上门听证”是溯源治理的有益创新,更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动体现。通过开展上门听证,将多方联动的矛盾化解平台搭建到当事人的家门口,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同感,架起了检民沟通桥梁。

下一步,吉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能动履职,找准案件办理与参与社会治理结合点,服务基层,贴近群众,本着“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持续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查民情、听民声、解民忧,用心用力用情化解社会矛盾,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检心”暖“民心”,以“初心”赢“民心”,以检察机关迈出的“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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