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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吉检】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
时间:2023-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双节”氛围,9月26日,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中秋 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吉林主持,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曹吉林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两节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的通知》《中共吉县纪委关于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违规饮酒问题的通报》。同时对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再提醒。




会议指出,各班子成员和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和廉洁的重要性,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通报中反面典型为教训,保持政治定力,严守纪律红线,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确保度过一个廉洁、文明的节日。

一要提升站位强化意识。要将警示教育学习贯穿始终,院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查找和堵住分管部门思想、制度、作风等层面的漏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守底线不逾矩,严防“四风”不松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发挥以上率下、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全体检察人员要坚决杜绝松懈思想,杜绝做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相符的行为举止,严格“守节”、不踩“红线”,严守节日廉政防线,自觉抵制贪腐诱惑,维护检察形象。

三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都必须在岗值班,实现无缝衔接。认真落实应急、信访维稳和重大紧急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报告制度,确保维稳安保工作进展有序。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机关安全工作,档案卷宗及时归档保管,注意办公区域防火防水用电安全,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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